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管理辦法
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管理辦法
1總則 1.1根據國家經貿委的要求,為了規范電力設備的產品管理,便于電力企業采購訂貨,貫徹落實機械部“機械科(1996)415號文《機電產品型號管理辦法》的精神,開展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所適用的電線電纜產品范圍,標準及申證單元見附件1。
1.3申請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的企業應執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1.4受國家機械工業局的委托上海電纜研究所負責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的管理工作。
2申請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的*條件
2.1企業所申請的產品型號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行業統一技術條件的規定。
2.2企業所申請的產品型號的相應產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產品鑒定。
2.3企業所申請的產品型號的相應產品應具備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
3申請、審查和發證程序
3.1申請
企業填報“電線電纜產品型號使用證書申請表"(見附件2)一份,連同下述文件一起交送上海電纜研究所提出正式申請。
a產品型式試驗報告;
b)產品鑒定證書;
c企業主要生產設備及能力說明;
d)企業出廠試驗條件說明。
e生產許可證
3.2審查
3.2.1全國電線電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對申請表及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并征求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核意見會簽,由上海電纜研究所總工程師審批。
3.2.2產品型號核定原則見附件3。
3.2.3審查工作一般應在接受企業申請后15天內完成;或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企業。
3.3發證
經審查合格的企業由上海電纜研究所發放產品型號使用證書。
4收費
4.1產品型號使用證書收費包括審查費、管理費、證書費、宣傳費等費用。
4.2產品型號使用證書收費額為每個申證單元500元人民幣。費用由申請企業直接交上海電纜研究所。
5附則
5.1本辦法報國家機械工業局備案。
5.2本管理辦法由上海電纜研究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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